医务部在院长、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。对医院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计划、组织、协调和控制,使其经常处于最佳状态。 一、根据医院年度医疗工作,拟定有关业务计划,医疗指标,经院长办公会批准,做好重点医疗工作的布置,制定实施方案,督促检查、考核和信息反馈。 二、负责制定、修订有关医疗管理的制度、流程、文件、办法和各专业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并组织医务人员培训,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,优化就医流程,解释相关医疗政策。 三、负责重点专科建设、科室专业建设与人才梯队建设、卒中中心、胸痛中心的建设工作。 四、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、宣传、咨询等任务和下乡支农,负责医疗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和受援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;医政工作(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内容);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。 五、做好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工作;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制度;建立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,组织实施。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资格许可实行授权管理,加强对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授权和监管;加强对非计划二次手术、重大手术及围手术期监管;做好限制性医疗技术项目的网报和备案工作。 六、负责组织各种抢救、重大抢险救灾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。 七、做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工作,对临床诊疗行为进行规范;加强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。 八、完成医院日常统计工作,为医院决策和医疗质量、安全控制提供数据信息;为临床一线提供临床科研资料。 九、负责组织全院医、药、技人员三基三严培训、技术考核、建立技术档案,并组织医师定期考核工作。 十、负责组织科间协作、院内外会诊,协调解决急、危、重症患者的住院、治疗等事宜。 十一、负责对全院医生的任免、调配、奖惩提出管理意见,负责对新调入医生进行试用期管理。 十二、完成完成医疗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初审及临床应用管理工作。 十三、医疗方面不良事件的统计、分析、处理。 十四、对临床合理用药及合理用血工作进行监管。 十五、医疗投诉管理。 十六、定期向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。 十七、完成残联、妇幼保健等协作单位的相关工作。 十八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医疗管理工作。 电话:029-33784422 地址:心血管大楼19层 |